“真糊涂”行骗牟利 “假聪明”自投罗网

www.bianguan.net 2013-6-13 14:48:05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罗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利用人们求职若渴的心理,以招聘为名精心设计了一场骗局,企图不劳而获,但最终难逃法网。5月28日,上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设骗局 环环相扣

罗某与张某曾是上思县某休闲会所的员工,由于会所关门歇业,两人只好各谋生路。

2012年12月11日,罗某在网吧上网时,刚好在QQ上与张某重逢,寒暄一阵后,张某将一个计划告诉罗某……

经两人合谋,张某首先负责在某专业DJ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声称上思某KTV招聘一批DJ师,每晚按200元付薪,如加钟另算薪酬。

12月16日,求职者陆某、桂某通过张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罗某,表示想应聘DJ师。第二天下午,陆某、桂某如约来到上思,“人事主管”罗某在电话中称为让应聘者安心面试,公司特地在某宾馆开好房间,让陆某等人前往入住。随后,罗某便通过张某交给自己的假身份证在该宾馆开好402号房。不久,陆某等人携行李来到宾馆,并在罗某的引导下住进402号房。将陆某等人安顿好后,罗某告知两人,面试将在当晚22时准时开始。

终得手 迅速潜逃

12月17日22时,罗某打电话给陆某等人,通知其到某KTV进行面试。陆某等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遂离开房间赶往面试地点。早已在宾馆外望风的张某,立即拨通了罗某的手机号码。罗某心领神会来到宾馆前台,称402号房是用自己的身份证所开,因为将配用钥匙遗忘在房间里,需要备用钥匙进门。服务员看到罗某出示的身份证,便信以为真直接将备用钥匙交予罗某。遂罗某顺利进入房间,把陆某、桂某的两台价值11340元苹果牌电脑席卷一空。罗某与张某碰头后,张某授意罗某尽快离开上思,并在适当时候将赃物脱手。

12月18日6时,罗某按计划经南宁转车至荔浦,迅速逃离了“是非地”。

存侥幸 自投罗网

然而,罗某在到达荔浦后,非但没有避风头,反而用张某原来注册的ID号再次发布了一条二手买卖信息。

没让罗某等多久, 12月26日19时许,一名男子便主动联系上罗某,称有购买这两台苹果牌电脑的意向,并提出现场交易的请求。满心欢喜的罗某原以为找到买家了,没想到与该买家见面后,才知道所谓的“买家”正是陆某本人。但与第一次见面不同的是,陆某身后不远处停放了一辆警车,自知难逃法网的罗某也只能就地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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