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费或随水费收取

www.bianguan.net 2014-6-4 12:09:42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我市组织召开防城港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就调整方案征集市民意见,来自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业代表,以及居民消费者、经营者代表3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

记者在听证会上了解到,我市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60元/吨。其中,收集、运输为20元/吨,处理为40元/吨。征收方式由港口区、防城区环卫站分别按辖区派人上门逐户征收。从2004年8月1日起至今,我市现行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已执行将满十年,经成本调查监审,2010-2012三年,我市垃圾处理成本已达220元/吨,而现行的60元/吨的收费标准明显偏低,适当调整势在必行。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有关部门初步拟定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指出,在征收方式上,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目前派人上门逐户征收改为随水费征收(工业企业仍按原方式征收),按照每月用水量,居民生活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0.5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征收1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征收1.5元,由供水企业在每月收取水费时一并代为征收;在征收标准上,垃圾处理费由现行的每吨60元调整为150元,其中,收集、运输90元/吨,处理60元/吨。此外,城市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体以及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会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优惠减免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调整方案的影响分析指出,居民户现行垃圾处理费每月每户7.5元,按一般家庭平均每月用水15立方米乘以新订标准0.5元/立方米计算的垃圾处理费,仍为每户每月7.5元,不增加一般居民家庭新增支出。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们认为,此次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调整,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有积极意义,并就关心的收费标准、收费管理、生活用水与生活垃圾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市物价部门表示,会后将在认真听取听证参加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城区垃圾处理费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予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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