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东兴抢劫的哥50元被判1年4个月

www.bianguan.net 2014-6-6 10:48:52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回家是一件好事,但是一名男子却因没车费回家抢劫了出租车司机,最后回家不成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今年1月25日,被告人云南籍男子李某因没车费回老家遂产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次日凌晨2时许,李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乘坐被害人邓某驾驶的出租车从东兴市到港口区旧车站。因为邓某在港口区认识太多人,李某找不到作案时机,他便要求邓某驾车返回东兴市。当来到东兴市天鹅湖小区门口的道路旁时,李某用事先准备好的锁头砸向邓某,造成邓某右眼角受伤,后用水果刀威胁邓某,抢得人民币50元。在抢劫得手后,李某经邓某劝说,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邓某送其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5月30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要求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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