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展品征集公告

www.bianguan.net 2013-6-2 19:12:25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是一座具有地方性标志、体现东兴文化风貌、反映中越人民深厚友谊的一座纪念馆。目前,新馆正在建设当中;新馆建成后,将长期免费对外开放,它必将成为我市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励志教育、传承中越人民传统友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
  为充分展示东兴市悠久历史,传承中越人民传统友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展品。
  一、征集范围
  (一)中越人民革命历史展品。
  1、反映中越边境历史背景、经过、影响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的展品史料(包括图片、音像等);
  2、反映中越名人、历届领导、著名劳模、革命烈士等留存有重要纪念中越人民友谊的实物;
  3、纪念中越人民友谊及宣传报道中越人民友谊、交流的相关史料;
  4、与上述有直接关系的物品等。
  (二)中越边境地区民族、民俗展品。
  1、中越边境地区人民服饰等,如服饰的演变;
  2、中越边境地区人民生活、生产、风俗的典型实物,如传统节日、婚俗、建筑、传统家具、生产工具等;
  3、中越边境人民宗教展品,如画像、经书、族谱等;
  4、中越边境人民的戏剧歌舞道具,如歌谱、舞蹈、玉器等;
  5、其他民族民俗工艺品及相关实物,如配饰、帽子等。
  (三)中越边境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发展的记载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
  1、反映中越边境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的记载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
  2、反映中越边境地区历年文化体育交流项目的记载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
  二、征集种类
  历史照片、文稿、文献、书籍、报刊、宣传品、著作、宗教标志、音像、服饰、证章、牌匾、电文、生活用品、字画、书函、文学作品、印信、日记、武器、旗帜、胸标、袖章等。
  三、 征集方式
  (一)无偿征调。在东兴市范围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展品属于国有资产,采用无偿征调的方法。
  (二)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展品无偿捐赠给纪念馆。对无偿捐献所藏展品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特别重要展品捐赠者,将设特别展厅陈列。
  (三)移交。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展品,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
  (四)交换。通过协商办法,与其他纪念馆或收藏者交换有关东兴方面的展品,互通有无,以调剂藏品品种结构。交换展品需办理报批手续,造册登记。
  (五)暂存。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展品、标本,纪念馆展出又十分需要,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借展和适当支付一定费用的办法。借展展品属暂存形式,所有权不变。
  (六)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文字文物由专家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文物给予评估,并经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认可后,予以收购。
  四、程序及要求
  (一)清点造册,统计展品基本资料。各展品征集小组、展品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展品征集登记表》,注明展品的详细情况,并统一汇总成册。
  (二)组织专家评估。对拟征集的展品先由展品专家组进行筛选、鉴定。对单位、个人移交或捐赠的展品,由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展品资料,由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
  (三)建立、完善征集展品档案。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展品出土地等有关展品的详细信息。
  (四)统一移交、入库。经鉴定后,由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造册收藏或暂存。
  五、联系方法:
  地址:东兴市富豪路11号(东兴市宣传文化中心三楼)
  邮编:538100  
  联系人:何李珍 、官世毅
  电话:0770-7682765、0770-7685652
  传真: 0770-7682765
  E-mail:dxwtj@163.com  
  六、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中越人民友谊纪念馆(代章)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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