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合同补充协议(NO.1006)

www.bianguan.net 2014-12-25 17:58:24 补充协议专栏:客服中心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在甲乙双方经过签订《旅游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下:

一、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内容

序号 自费项目名称 时间 参考价格
1 水上天坑含快艇 60分钟 180-280元/人
2 水上木偶戏 45分钟 80-120元/人
3 寸集体相片 / 10元/张
4 橡胶商场 40分钟 以乳胶为主
5 拖鞋超市 40分钟 以拖鞋为主
6 珍珠商场 40分钟 以以珍珠为主

二、特别提示

序号 提示内容
1 甲方应谨慎选择购物,在购物之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不强迫购买或消费。
2 甲乙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由甲方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与乙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旅游者应配合旅行社完成双方约定的购物(自费)活动。
3 在团队中有个别游客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购物、另付费的项目,乙方对不参加的游客进行合理的安排并提提醒不参加的游客要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4 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同时签订了关于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的补充协议,甲方已经将相关费用交给乙方,如因整个团队中参加此项目人数较少或其他原因而乙方或代理乙方接待甲方的地接社未能安排的,经双方签字确认之后,乙方将所收取的相关费用全额退还给甲方,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甲方自愿参加另付费项目,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慎重考虑与选择。对于那些不适合自身身体状况的另付费项目不要参加,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甲方参加自己所选择的另行付费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受甲方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旅游者):
电话:
日期:
乙方(旅行社):
导游: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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