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合同补充协议(NO.1016)

www.bianguan.net 2015-1-13 14:57:06 补充协议专栏:客服中心

经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同意此次旅游行程中增加安排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一、此次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名称和产品特色以及停留时间:

商场名称 主要商品 停留时间
土特产店 越南咖啡、腰果、椰子糖、红木小雕刻等 60分钟
乳胶制品店 乳胶制品(床垫、枕头、拖鞋等) 60分钟

二、推荐自费项目及价格:

项目(名称) 游览项目内容简述 游玩时间 价格
海陆空豪华夜游 浪漫摩天轮,璀璨夜色不可能错过你,含夜宵。 约120分钟 320元/人
浪漫占婆岛游 联合国海洋物种基因保存库基地 , 越南两大原生态“浮潜天堂”之一,含中餐。 一日游 380元/人
顺化古都游 联合国文化遗产,岘港到顺化的沿海公路,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人生必到的五十个地方之一”,含中餐。 一日游 320元/人
美山圣地游 联合国文化遗产,探寻失落的千年占婆文明,含中餐。 一日游 240元/人
迦南岛游 水椰林冒险,追风原味越南!含中餐。 一日游 320元/人
海云岭 美国地理杂志评为“人生要去的50个地方之一”,含中餐。 一日游 240元/人

1、此次行程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共 2次,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不得另行增加本协议以外的购物点和自费项目。

2、旅行社已告知旅游者购物点和自费项目的具体的名称、地点、时长,以及购物场所的主要商品或自费项目的主要内容、相关价格等情况,旅行社确保购物点销售的产品质量无假冒伪劣产品,旅行社承担退货的责任仅限于假冒伪劣产品。

3、旅行社同时已明确告知旅游者,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当地市场价格略有差异,旅游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选择,旅行社不强迫购买或消费。

4、旅行社安排购物点(自费项目)应在不影响行程的情况下进行,旅游者应配合旅行社完成双方约定的购物(自费)活动。

5、旅游者完全自由自愿同意此行程的安排,并保证不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和推荐自费项目的事宜而问责或投诉旅行社。

6、本协议作为编号______________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旅游者):
电话:
日期:
乙方(旅行社):
导游:
电话:
日期
本文来源于:广西东兴边关国际旅行社,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