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合同补充协议(NO.1009)

www.bianguan.net 2014-12-31 15:53:26 补充协议专栏:客服中心

本协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经赴日游客(甲方)同意,旅行社在行程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考察有关购物卖场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以下特别约定:

1、甲方同意乙方在行程中安排以下卖场考察:银座综合电器店;大阪免税店。

2、此次旅游行程乙方代甲方联系安排的卖场考察共两个,在未征得旅行社及全体游客的同意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另行增加本协议以外的购物卖场。

3、双方约定,参观卖场时不得强迫游客购物消费!旅行社确保卖场销售的产品质量无假冒伪劣产品,旅行社承担退货的责任,请保存好购物小票,但仅限于假冒伪劣产品。

4、旅行社已明确告知旅游者,参观的卖场商品价格因进货渠道等原因可能与当地市场价格略有差异,游客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选择,商场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不强迫购买或消费。

5、本特别要约作为编号                  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在本要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场名称 商品种类 電話 地址
综合电器店 电器产品 03-3253-7111
03-3599-1671
東京都千代田區外神田1-2-9
東京都江東区青海1-3-15 ヴィーナスフォート1F
观光公社免税店 日本健康食品
生活用品
化妆品
06-6484-3567
03-5425-1651
05-2238-4700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宗右衛門町1-13, ITOYAMA B/D,
東京都港区東新橋2-14-1コモディオ汐留ビル
愛知県名古屋市中区新栄1丁目35番6号

现经双方协议一致,特此补充此协议!

甲方(旅游者):
电话:
日期:
乙方(旅行社):
导游: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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