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传销六十七名“老总”被判刑

www.bianguan.net 2014-12-15 8:48:17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12月12日,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方玉春、张兴和等6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经查,从2009年开始,方玉春、张兴和等人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以“纯资本运作”为名义进行传销活动,通过鼓吹“纯资本运作”是国家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邀请亲戚、朋友到北海市考察投资项目,诱使他人交缴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纯资本运作”,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按固定方式进行瓜分,不断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发展极其庞大,网络层级达20级以上,参与人员超过2800人,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

法院认为,方玉春、张兴和等人以“纯资本运作”名义,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是传销活动组织、领导者,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对67人作出相应判决:对方玉春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对张兴和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对其他65名传销“老总”则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35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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