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7·23”砍杀计生干部案宣判 被告一审获死刑

www.bianguan.net 2014-7-10 18:27:14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广西东兴“7·23”计生局凶杀案19日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2013年7月23日,一名男子持砍刀冲进防城港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凶,酿成2死4伤的惨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22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何深国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统计股办公室为其第4个孩子办理超生入户的相关手续。由于何深国此前未缴纳社会抚养金等原因,工作人员无法为其出具相关证明。

同年7月23日早上8时许,何深国携带事先磨好的砍刀,驾驶摩托车到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统计股办公室,发现办公室无人后进入隔壁办公室,持刀砍向被害人招某某、韦某某、黄厚某、黄艳某4名工作人员,造成招某某、黄厚某二人当场死亡。随后何深国又持刀砍伤闻讯赶到的被害人谭某某、梁某某。

案发后,被告人何深国被闻讯赶到的当地警方当场抓获,并缴获其作案使用的砍刀一把。

经法医检验,被害人招某某系被他人用利器砍后造成高位颈椎损伤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黄厚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伤造成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韦某某、黄艳某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被害人谭某某、梁某某所受损伤暂定为轻伤;经司法鉴定,被告人何深国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深国因未能及时为其超生的第4个孩子办理入户手续,持刀将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五名工作人员及路过的一名律师砍死、砍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深国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何深国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83388.39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何深国当庭表示不上诉。(完)

广西砍杀计生工作人员罪犯何深国一审后与妻子吻别

中新网防城港6月19日电 (费文彬)19日上午11时,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深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被告人何深国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8万余元。

经审判长同意,法院允许被告人何深国和家属见面。何深国的父母、妻子、妹妹获许进入羁押室。看到自己的亲人,何深国没有想象中的哭泣和拥抱,始终非常的冷静,听完父亲的讲话后,他津津有味吃着家属为他准备的可口饭菜。

妻子静静地看着他吃饭,并不时和他说话。吃完后,妻子握着何深国的手突然哭了起来,她站起来亲了他的额头,并亲吻何深国的脸颊。或许这一吻将是何深国人生当中的最温馨的一次。

此前2013年7月22日,何深国到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统计股办公室欲给其生育的第四个小孩办理超生入户的相关手续,因其未缴纳社会抚养金等原因,工作人员无法为其出具相关证明。

2013年7月23日早上,他携带事先磨好的砍刀,驾驶摩托车于8时许到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东兴市计生局工作人员招某、黄某汉当场砍死,韦某、黄某华、谭某及路过的律师梁某被砍伤,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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