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被重新确认为“自治区卫生城市”

www.bianguan.net 2014-5-18 16:55:05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近日,笔者从东兴市爱卫会获悉,自治区爱卫办2014年4月11日至13日组织专家组对东兴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鉴定,重新确认东兴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

东兴市自2008年被命名为“自治区卫生城市”以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布局,创建三甲医院,不断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创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夺得广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C类城市特等奖,先后荣获了中国长寿之乡、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市)、自治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市)等荣誉。

2013年,东兴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8亿元,增长15.1%;财政收入11.5亿元,增长18%。多项经济指标总量或增速稳居全区前列。(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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