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上思县一男子入室偷乌龟被“现场直播”

www.bianguan.net 2014-4-1 9:52:12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防城港市上思县一男子因为手头紧,想弄点钱花,于是便干起了入室偷盗他人乌龟变卖的勾当,不想乌龟主人家里装有监控摄像头,该男子偷盗的行为被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偷乌龟的男子不但要赔偿失主2万元经济损失,最终还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3月28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

入室偷人乌龟的男子名叫阿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同村的阿庆家饲养有乌龟,阿海经常上山抓蛇卖,知道乌龟的市场价不错,加之手头紧,便萌生了偷乌龟卖弄点钱花的想法。2013年11月14日上午,阿海乘阿庆夫妇外出家里没人,便翻墙进入阿庆家大院内,从院门后拿到一个蛇皮袋,进入院内饲养乌龟的房间,将饲养池内的四只乌龟盗走。

得手后,阿海将其中两只乌龟运到上思县城,因不了解乌龟的具体品种,仅以一百元一斤的价格转卖给了他人,共得人民币580元,另外两只则暂时存放在其不知情的姐姐家中。令阿海意想不到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劳动果实”,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公安机关找上门。

原来阿庆饲养的乌龟不是一般的乌龟,品名为山瑞龟,市场价约380元一斤,之前一共饲养了30只,期间曾被偷了19只,损失将近2万元,为防止乌龟再次被盗,阿庆花了3000元钱在家里装了一套监控摄像系统,阿庆夫妇发现乌龟再次被盗后,便立即查看监控并报案。后经鉴定,被盗的四只乌龟价值为4420元。

上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被告人阿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被盗财物已被追回并返还失主,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失主的损失并取得失主的谅解,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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