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人员在越南遇到困难取得中国驻越南是管道保护

www.bianguan.net 2013-8-9 11:28:07 新闻专栏客服:黄民良16108382

当中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越南收到侵害时,中国驻越南使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越南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越南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以保护中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企业在进入晕啊市场前,应征求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参处意见;投资注册后,应按规定东岸使馆经商参处报道备案;平时应保持与经商参处的联系;遇到重大问题和时间发生时,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并服从是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本文来源于:越南对外投资指南,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黄民良1610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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