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签发全国首张豆油出口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 此举可使国内100多家粮油企业受惠

www.bianguan.net 2015-4-23 14:30:23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近日,防城港检验检疫局为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签发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使该公司一批1997.6吨、货值154.3万美元的豆油顺利出口到越南,并获得关税全免的优惠待遇。这是国内首次签发关于豆油出口的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

防城港是我国进口粮食的主要口岸之一,年进口粮食达500多万吨,粮食进口量位居全国前列。辖区内5大粮油加工、仓储企业的规模化生产,以及众多粮食贸易集群的加入,形成了防城港市乃至广西的支柱产业链。近年来,防城港进口大豆持续快速增长,这同时带动了榨油提炼加工产品豆油的出口数额不断攀升。

由于豆油出口价格较高,在东南亚市场竞争力较弱,且豆油生产过程属单一原料生成多种产品,按照传统的原产地规则计算方法判断,其并不符合中国-东盟原产地证签证标准。防城港检验检疫局在了解辖区粮油生产企业的难处后,主动深入一线,调研论证产地证优惠事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部门提请给予解决落实,引起了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检验检疫局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专家组专门就出口豆油的原产地签证问题到防城港调研,并经核算认定出口豆油可签发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目前,质检总局已将这一做法在全国推广,国内100多家粮油企业可申请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关税原产地证书。以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为例,若按照该公司年出口豆油1万吨、货值850万美元来计算,该公司每年可享受近42万美元(约300万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

据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规则是在《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制定的,中国与东盟双方均能享受自由贸易的关税优惠。按照协议,中国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双方签订的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有凭原产地证书才可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持有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产品在东盟有关国家海关不仅可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还能获得便利的通关条件。(周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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