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男子从未到过钦州 名下却在钦州有摩托车

www.bianguan.net 2014-10-12 9:43:25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身份证未丢失,也没到过钦州市,却被告知名下的一辆摩托车在钦州违章,9月25日,防城港人苏先生遭遇如此麻烦事。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要求钦州车管部门注销车辆登记信息。钦州市车管所回应,该车登记符合工作程序,目前车管部门已配合苏先生办理信息锁定。

无缘无故

名下多了一辆摩托车

26岁的苏先生是防城港市防城区人,9月25日,他想将名下一辆小轿车转让,在防城港市车管所办手续时,得知他名下有一辆摩托车在钦州市出现违章记录,尚未处理。次日,苏先生到钦州市车管所查询此事,工作人员说,有人拿着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于2009年8月18日为一辆凌肯牌摩托车办理登记,车牌号为桂N69H10。

“怪了!”苏先生说,他没有买过摩托车,也没到过钦州市车管所办理摩托车登记。办理人出示的暂住证盖有红阳派出所的公章,而红阳派出所出示证明,称经翻查档案,未发现苏先生到该所办过暂住证。苏先生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遭人盗用,但他的身份证也没有丢失过,不知道人家是如何获取他的信息。

苏先生查询到,办理人提供的暂住证、保险及车辆登记日期是同一天,均为2009年8月18日。暂住证居住地址显示为钦州市火车站宿舍,但他在这里找了一遍,没能找到登记在他名下的摩托车。再拨打车辆登记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对方称这个号码是2010年才用的,不知道摩托车入户一事。

符合规定

登记工作没有问题

车子找不到,车主也不知是何方神圣,苏先生要求车管部门注销该车辆登记信息。他说,办理车辆入户手续需本人或代理人签字,而这辆登记在他名下的摩托车,资料中没有代理人签名,车主签名也非他本人笔迹。

钦州市车管所所长李友东10月8日上午对记者回应说,经核查发现,涉事摩托车办理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购车发票等文件均符合要求,整套工作程序符合规定。他认为,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办理上户时要对比办理人和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李友东说,这辆摩托车已至少两年未参加年审,不排除成了黑车。但他不明白,为何有人愿意将价值数千元的财产挂到他人名下。

由于注销车辆登记信息,需要提供车辆报废及处理报告,苏先生暂时无法做到。目前,车管所已通知苏先生到钦州市红阳派出所调取报警询问笔录,待手续齐全后,再为其办理业务锁定。今后,该摩托车的年审及出现违章情况,将与苏先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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