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上思男子连环转让事故车逃避追责

www.bianguan.net 2014-4-24 14:58:13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防城港市上思县一男子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到县里的某运输公司名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男子和车辆挂靠公司被法院判决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然而挂靠公司承担责任后向男子追偿时才发现,这辆事故车已经被连环转让了两次,车辆的原主人在卖车后“人间蒸发”想以此逃避责任,但他最终还是躲不过法律。昨天(4月22日),在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中,被告黄某某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本该付出的代价。

2007年11月21日,黄某某将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挂靠在上思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并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书。2008年4月2日,黄某某驾驶车发生交通事故,因黄某某与上思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着挂靠关系,上思法院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1年4月8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划扣上思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账户的50427元作为案件受害人的赔偿金以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


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认为事故是黄某某引起的,赔偿应由黄某某独自承担,因此,汽车运输公司在多次找黄某某协商赔偿的事宜未果之后,只好暂时将黄某某所挂靠的车辆停运。

然而,汽车运输公司的办法非但没让黄某某现身,还给自己惹来了麻烦。原来黄某某为了逃避赔偿责任早就已经将车辆偷偷转让给了不知情的潘某,黄某某拿到售车款并领取保险赔付款之后逃离了上思。之后潘某又将车转让给了方某,方某在签订了转让合同后又找到汽车运输公司要求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面对这一要求,汽车运输公司断然拒绝了方某的要求。随后,方某以返还原物为由将汽车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汽车运输公司忍无可忍,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只好将黄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某垫付的赔偿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2452元。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主办法官指出黄某某逃避责任的错误行为,给黄某某讲明法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黄某某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赔偿汽车运输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整,汽车运输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黄某某承担案件的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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