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假“红牛”,工商调解获10倍赔偿

www.bianguan.net 2013-5-29 15:52:12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本报防城讯 5月16日,防城区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假“红牛”饮料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了10倍的经济赔偿。

当天,消费者吴先生在防城区群星大道一商店购买一件“红牛”饮料,回家食用后发现口感不对,怀疑是假冒商品,于是举报到防城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委托红牛饮料公司派代表现场鉴定商品真伪,经过多方取证,确定了该商店经营“红牛”饮料系假冒产品。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的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经营者当场向消费者吴先生退还购买“红牛”价款115元,并支付价款10倍即1150元的赔偿金。

随后,工商部门对该批次牌子的“红牛”饮料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经营者涉嫌经销假冒“红牛”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之中。(黄元勇  粟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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