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于1930年2月3日成立

www.bianguan.net 2013-5-28 17:22:14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越南共产党于1930年2月3日成立。党以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作为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基本组织原则,实现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党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活动。越南共产党是越南执政党,也是唯一的政党。党中央机关报为《人民报》(日报)。党中央理论刊物为《共产主义杂志》(半月刊)。

越共党章明确规定,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全民族利益的忠诚代表。党的目的是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富强,社会公平、文明的越南,成功实现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党以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作为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基本组织原则,实现集体领导,个人负责。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党领导政治系统,同时又是政治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党领导国家、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并尊重、发挥其作用。党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活动。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各级领导机关是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也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时间不超过一年。如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有半数以上直属党委提出要求,中央委员会可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紧急会议。全国代表大会的任务是:评价上届任期执行决议的情况;决定本届任期党的路线、政策;必要时,补充、修改党的政治纲领和章程。

(2)中央委员会。党章规定,两届全国代表大会之间,党的领导机关是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实现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纲领、党章、决议;决定党的对内对外、群众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主张、政策;为举行下届全国代表大会作准备。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举行紧急会议。

(3)中央政治局。党章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从中央政治局委员中产生,任期不得连续超过两届。中央政治局负责领导并检查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有关主张、政策、组织和干部问题;决定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并为会议作准备;向中央委员会或根据中央委员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4)中央书记处。党章规定设立中央书记处,成员由总书记、政治局指定的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会选出的中央委员组成。中央书记处负责领导党的日常工作;检查对党的关于经济、社会、国防、安宁、对外决策、指示的执行情况;指导政治系统各组织相互配合活动;根据中央委员会分工对组织、干部和其他问题作出决定;指导或检查上呈政治局讨论并作出决定的问题的准备工作。

(5)中央检查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中央检查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从中检委委员中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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