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再“进宫”获刑七个月

www.bianguan.net 2013-12-23 17:02:38 新闻专栏客服:小黄16108382

一男子因抢劫被判刑十年,出狱后仍不知悔改,打算以上车扒窃为“主业”,正当他满心欢喜踏上“致富路”时,即被伏击的民警抓获而再次“进宫”。 昨天(12月22日),上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

罪犯黄某曾有犯罪的前科,2001年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于2008年因获减刑被提前释放。出狱后的黄某并未痛定思痛,不但继续游手好闲,而且还染上了毒瘾。今年9月16日,黄某为了筹集资金购买毒品,萌生了在车上扒窃的想法,当天下午四点左右,黄某在上思汽车客运站搭乘一辆由上思开往在妙镇的客车,途经在妙镇明哲村路段时趁乘客李某不注意盗走其身上携带的人民币1250元。

得手后,黄某立即下车,拿着非法得来的钱开心“潇洒”去了。第一次扒窃就能轻易得手,这让黄某尝到了甜头,9月17日他又故伎重演,再次搭乘一辆由上思开往在妙镇的客车,途经在妙镇更所村路段时趁乘客刘某不备盗走其身上携带的人民币600元,随后下车。尔后,黄某便搭乘一辆宁明开往上思的客车返回上思县城。当车到达客运站后,黄某便被埋伏在车站的民警抓获。

上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成立。鉴于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将被盗财物部分返还失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本文来源于:防城港市新闻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小黄16108382

>>防城港新闻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