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延长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间的通告

www.bianguan.net 2014-8-14 16:10:54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在2014年6月15日至8月15日两个月集中开展在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工作,截止至2014年8月11日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达64808辆。目前,我市(主要是边远村镇)还约有4万辆电动自行车未进行注册登记,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我市在用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将延期一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在用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延期一个月至2014年9月15日。

二、自2014年9月15日起非防城港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范围内的道路行驶,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在上思县、东兴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只能在其辖区内道路使用,在港口区、防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可以在港口、防城两个辖区内使用。

三、今后不再延长在用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请车辆在2014年6月15日以前购买的还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持相关凭证到本辖区注册登记办理点办理注册登记。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来源:防城港交警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p/10016037431364331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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