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政府将为三四级持证残疾人全额代缴保险费

www.bianguan.net 2013-12-18 8:48:44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2013年12月9日,笔者从东兴市人社局获悉,在先前实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直接享受政府全额代缴保险费的基础上,从明年起,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也将给予全额代缴保险费。

据了解,代缴保险费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东兴市户籍,年龄为16周岁至59周岁(不含在校生)的城乡居民;二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三是属于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人口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于早在2010年1月政策制度实施时,我市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已直接享受政府全额代缴保险费,此次重点对三、四级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保的贫困残疾人进行财政普惠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是: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残疾人选择我市城乡居保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代缴,且每人每年再给予个人缴费补贴30元,也就是我市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城乡居保参保人个人账户每人每年为130元,全部由各级财政负担。资金来源是由自治区、东兴市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负担。

笔者从东兴市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获悉,我市目前三、四级持证残疾人有2300多人,为此,我市每年将增加城乡居保财政投入30多万元。

本文来源于:东兴政务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中心

>>东兴新闻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