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注意事项

www.bianguan.net 2018-6-8 14:46:34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1、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毒品、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涉及国家机密的资料、未经检疫的动、植物等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出入境。

2、旅游期间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损害祖国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大件越南红木家具及工艺品未经报关不得带回,带摄像机、高级照相机出境必须报关。

4、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出境证件需按规定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出境的证明,不能穿单位制式服装出境,也不能将有代表国家主权的徽章、证件(如工作证、持枪证等)带到越南。按越南规定,中国游客不得带对讲机入境,否则将被没收或罚款。

5、按规定中国公民出境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元,美金5000元和相当于5000美金的其他外币。

6、出境前请各自核对本人证件,旅游活动中请接受领队的服务,听从领队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在自由活动时间内必须结伴同行。

7、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要维护尊严,禁止嫖娼、赌博或参与涉及“黄、赌、毒”的其它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游客在旅途中的购物及各种自费项目属游客个人行为,即买卖自由、风险自担,由此产生的纠纷或连带责任由游客自己负责。

9、游客必须处处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行李及贵重物品,因本人不慎丢失,责任自负。

10、参观胡志明陵墓时不能穿短裤和低于膝盖的短裙。

11、越南气候炎热,请自备防晒霜、遮阳伞和自备常用药品等。

本文来源于:东兴市旅游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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