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城镇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病种范围及报销办法

www.bianguan.net 2015-1-29 12:05:18 新闻专栏:客服中心

一、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1、各种恶性肿瘤-(1)非放、化疗(2)放、化疗;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3、慢性肾功能不全-(1)非透析治疗(2)透析治疗;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慢性充血性心衰;6、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7、肝硬化;8、糖尿病;9、冠心病;10、精神病(限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1、结核病活动期;12、血友病;13、银屑病;14、高血压病(二期以上);15、甲亢;16、脑血管疾病后遗症;17、帕金森氏综合症;18、系统性红斑狼疮;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1、类风湿性关节炎。以上21种病种实行定点医疗,定用药品品种,定治疗项目等管理。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办法及报销比例

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并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及其并发症的诊疗服务和药品,且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5%,个人自付65%。

“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三种门诊大病(慢性病)病种所发生符合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时,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5%,个人自付55%。

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患有以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报《防城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审批表》,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单或近期个人病史资料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相片,报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有关专家鉴定审批后,发给《防城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证》;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程序

1、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凭慢性病证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

2、因特殊慢性病病情需要到防城港市范围外医院门诊就医,回本所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证、慢性病证;

(2)门诊发票(同时提供门诊发票费用的清单、病历等);

(3)转院申请表。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保所医疗审核股,电话:62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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